2009.08.03-07 新奥尔良· 诺拉迷情 (二) 色篇

写下新奥尔良游记的上一篇已是去年圣诞前夕。很难说为什么我在这么久之后才开始动笔写第二篇,也许是因为这过去的八个月中,生活太过充实,没有时间给我静下来慢慢品味回忆。而现在我突然又有了写作的欲望,却是带着担忧,突然感觉自己在这二十五岁的仲夏,慢慢地被生活沉淀下来了。

游新奥尔良的日子,正好是两年前的此日。时光远去,回忆却还清晰。那时我们临近毕业,未来是一片茫然。几个朋友一起从Savannah出发,带着一行李箱的作品集和简历,千里迢迢开车去新奥尔良参加SIGGARAPH和招聘会。那漫长一路的复杂心情,此刻还记忆犹新。半路上我们曾遇上一场风暴,那仿佛是从天而降的巨大考验,坚持冲出那片风雨重围后,才有了我们后来的精彩旅程。

告子云: 食色性也。我故错用典故命名游记,也是为娱乐一下看官。然而此色非彼色,却是新奥尔良绚丽多变的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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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旁街】

如果你没有到过波旁街(Bourbon Street),你就不算到过新奥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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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见过白天的波旁街。我猜想如果是在白天踏上这条闻名于世的狭窄街道,谁都难以想象如此凌乱简单的地方如何能成为一座城市的代表。白天的波旁街想必略显无味。街道两旁排列着两或三层的老旧建筑,充满一种气息陈旧、落魄的欧洲风格。只有二层走廊上的雕花铁栏点缀一些情调。这些建筑大部分都是酒吧,夹杂着商店、脱衣舞厅和妓院,日间虽然有些零落,一到夜幕降临却立刻换上浓妆艳抹的容颜,诱惑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在此流连忘返。

DSC_0878_副本  夜晚的波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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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到过第二个地方交汇着如此之多的冲突与融合。落日还没有收尽它的余晖,波旁街上的霓虹灯就接二连三地点亮,在残败古老的建筑之上炫耀着欣欣向荣的假象。那些缤纷的色彩犹如梦幻般地交织在一起,瞬间给灰白的墙壁染上彩虹般的色彩。走过一间间酒吧,爵士乐、布鲁斯、摇滚、乡村……各式各样的音乐不断涌向街头,震耳欲聋。男女老(没有幼)纷纷在酒精的麻痹下,理直气壮地放浪无羁、狂歌痛饮,直至天明。

DSC00911DSC00921DSC00868多彩的霓虹灯

DSC00914DSC00899DSC00902灯火灿烂下的人潮歌涌。

DSC00891DSC00890一家礼品店里别具一格的屋顶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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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旁街走到繁华尽头,出现这样一个酒店的店牌。突然才明白它是对这条街道一个多么精辟的总结。这满街横流的欲望只是一种自我麻醉,而这座城市那伤感的没落正藏在那繁华的表象下,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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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角】

作为曾经的法国殖民地,这城市的法国血统不仅留在了人们的餐盘中,也留在了法国角(French Quarter)的一砖一瓦上。

提到法国角,就不得不提到美国国家文化瑰宝之一的电影–《欲望号街车》。电影讲述了一个贵族小姐在经历三十年代的大萧条和四十年代的二战之后,家道没落,来到新奥尔良投奔妹妹。妹妹的丈夫是一个粗鄙的工人,生活在法国角的贫穷街巷里,游手好闲,对她暴力相加。结尾,这位沉静在自己幻想中的贵族小姐在贫穷中挣扎不堪,最后精神失常。新奥尔良和法国角,正是这样以贫穷和疯狂载入美国文化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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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避开法国角的贫民区,法国旧时代的浪漫依然漂浮在它的中心地带。街边颜色柔和的建筑,雕刻着丰富的细节装饰,比波旁街畔的西班牙风格建筑多了不少庄严与贵气。街边比人还多的是法式酒吧、甜点店、咖啡馆,美味佳肴阵阵飘香。几家艺术品店和古董店彰显着浓厚的艺术气息。街头艺人在这附近徘徊,音乐家、画家、雕塑家,当街展示他们精湛的才艺。广场上的鲜花和鸽子,更为历史增添几分鲜活的色彩。白色的马车载着游人走过,马蹄踏在地面的石板上,回音阵阵,仿佛从过去传来。

DSC00974_副本法式建筑上精致丰富的细节,法国国旗依然在正中央。

DSC00997DSC00984_副本复古街灯与杰克逊广场中央的喷泉

New Orleans(Siggraph) 08,07,2009 024街边的礼品店琳琅满目

DSC01004DSC01003_副本DSC01041精致的面具

DSC01006两年前美国人们的寄托

DSC01009充满幽默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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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逊广场】

DSC00986_副本圣路易斯大教堂(St. Louis Cathedral ),新奥尔良最标志性的建筑。建于1718年,已有近300年的历史,闻名于世。

DSC00994杰克逊广场( Jackson Square)以美国第七任总统的安德鲁杰克逊将军的命名,1960年被选入美国的国家历史地标。他这座盛气凌人的跨刀跃马的雕塑一直屹立在广场的中央雕像, 下面刻着他的名言:"The Union must and shall be preserved!"。这座雕像一像三立,另两座坐落在白宫和佛州的Jacksonville。

杰克逊是民主党的创始人之一,他的绰号“杰克驴”也成了民主党后来的标识。无论是他开疆拓土的英雄伟业、他雷厉风行的政坛作风、或者他险遭谋杀却亲手擒凶的传奇故事都可以写上一大篇。然而关于他还有一个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知识,那就是美元中20刀面额的纸币上印着他的头像。

夕阳下的广场,沧桑的色调。

DSC01031_副本夜幕降临

New Orleans(Siggraph) 08,07,2009 051送给SCAD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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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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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的时间,到处乱走。这座城市的繁华地带依然融合着与众不同的风情。路边华丽而又古香古色的建筑,橱窗中却现今美国最流行的时尚品与美食。

DSC01141还有我必须不能错过的,这座城市的球队主场Smile

 

下篇预告:新奥尔良· 诺拉迷情 (三) 性篇 这次内容是真的少儿不宜,敬请强烈关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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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Happily-Ever-After

写给熊。

昨天打开微博和校内,看到大家铺天盖地的表白时,我突然才意识到你为什么会选择这一天作你的大日子。5.20,简单而温暖的三个数字,却因为你的美丽婚礼在我心中变得不同寻常。恭喜你,你不知道我有多为你高兴。

全世界我最不愿错过你和立发的婚礼。曾几何时我们说好做彼此的伴娘,那时候觉得这个日子好远好远,我们还有那么多时间慢慢挥霍;谁知道十三年就这么一晃而过,如今我与你天各一方,没有遵守那时的承诺也是因为身不由己。此时此刻是你幸福的新婚之夜,我却只能在飞机上写这篇文字。我欠你一份结婚礼物,等你生小宝宝的时候一并还Smile 而我的失约,就请你原谅我吧。

那些与你在一起的日子,无论酸甜苦辣,都是我最珍贵的记忆。刚上初中的时候,我还是个古怪的、爱看漫画的小Geek。开学的前一天我们坐在教室里听老姜介绍初中的情况,我在课桌下捧着一本《篮球飞人》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听到背后一个声音:“哟,藤真哭了,那翔阳是不是输了……”我回头看到了你,一个跟我一样短发的“假小子”。那是我对你记忆中的第一个片段。第二天是初中正式开学的第一天,刚下第一节课,我依然捧着漫画书一头扎在《篮球飞人》的世界里,那时你从离我不远的座位上走下来,到我的身边问:“你这么喜欢漫画啊?” 然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只是这么单纯的开始,一段感情却走了这么多年。

我很怀念那些最没心没肺的日子。那时候我们真是形影不离,上操、放学、逛文具店、就是上厕所都要一起去。那时我住二巷你住三巷,晚上一起放学回家,每次到要与你分开的巷口时,我们都必须停在路边,坐在自行车上难舍难分地讲好多好多话,有时候竟然会聊上一个半小时,直到爸妈都跑出来找我。那时候我们多傻,不是你逗我就是我逗你,两个小女生在大马路边肆无忌惮地开怀大笑,毫无形象可言。只有一次,你给我讲了伤心的故事,你哭了,我捧着你的脸亲了亲。我们总骑着自行车四处游荡,从康达商城到海子边儿,从久久到柳巷;每天放学都从三十中对面的音像店书店逛到三巷街角的书报亭,你买音乐杂志我买篮球杂志。那时我们没有很多零花钱,都辛苦地攒起来买漫画书,总是我买什么你也买什么。幸好如此,每次我妈没收了我的书,我都能再从你那里借来。我有事没事就爱跑你家玩儿,看到你写在桌面上的话:”I love a girl, her name is Mi Bo” 时,我心里说不出的惊讶与感动。你家应该是全世界除了自己家之外我去过最多的家了吧。还记得一个阴雨的中午,我没有回家,跑到你家去吃饭,然后我们一个躺床上一个躺沙发头挨着头睡午觉,却不停地说话,谁都没睡着。在你家,我会感到特别安心。

你总是我的避风港。我最信任你,所有的心事与秘密都敢讲给你听,所有的眼泪都能在你面前流。我相信除了父母之外,你是全世界最了解我的人。你陪我喝过人生的第一口闷酒,却只许我喝那么一口;你看着我含着泪扒着一碗米饭自顾自吃,告诉我别吃太快,要先放一块肉在嘴里,再吃一勺米饭,这样吃最香。你的这个吃法我到现在都在遵守,而且我依然不会喝酒。

成长的喜怒哀乐充实着我们在一起的岁月,我闭上眼睛回想那段时光时,有你的片段总是明亮的黄绿色,带着暖暖的阳光,和清新的味道。

高中、大学……我们分开以后的日子好像过的很快,我变了却也没变。我很累,从进入高中开始备战高考、到大学申请美国的学校、到留学、到实习、工作……即使其中穿插着无数旅行、吃喝玩乐,但是我心里几乎从来没有歇过一刻。当然这一切都不应该成为我忽略你的理由,但是我希望你会明白,即使几个月没有一个电话一条留言,你在我心里的分量也没有少过一丝一毫。我相信你一直都明白。

大学的那个暑假第一次见到你的真命天子的时候,我竟然有点小失落。你突然一下成了别人的宝贝,我多害怕你会离我太远。送你们上火车时,我站在月台上,傻了吧唧地警告他不许欺负你。他很憨厚地答应了。虽然我跟他见面不多,但我相信他是个诚实、有责任感、值得你依托的人。所以你们才能经历这么多年风风雨雨、不弃不离,冲过了异地的考验,现在修成正果。异地恋的煎熬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忍受,我收到你悲伤的短信时,心里也为你痛得发紧,多想给你个拥抱。你们现在的长相厮守真的来之不易,愿你们白头到老,让这个童话结局变成一个美丽的开始,我已经等不及看你们怎样书写后来更加幸福的篇章。

我有许多许多的话想对你说,却突然在脑海中看到了你穿婚纱的样子:你盘起长发、白纱及地,耳畔几朵鲜艳的玫瑰,颈上一条晶莹的项链;你的长裙点缀着蕾丝,一层一层浪漫而优雅地垂到脚跟,你走动,一双水晶鞋若隐若现;你笑着,脸颊绽放着粉色,弯弯的睫毛却挂着泪珠;你左手的无名指上,一颗美丽的钻戒闪耀着爱的承诺。那画面太美了,我感动得想哭。我知道在那场婚礼上,你是全世界最耀眼的女孩。

熊,我此刻是多么羡慕你。我更感谢你的故事如今成了我的信念,让我能像你一样更加坚定地走下去。

愿你们live happily-ever-after。愿你和我一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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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雷.阿伦的里程碑之后

这场比赛结束后,校内上的凯蜜一片死寂。以往的比赛,即使输掉,网上也总是一片沸腾,大家咒裁判的骂替补的甚至批评主力的,大有人在;只有在主场输给世仇湖人,才是凯蜜的奇耻大辱,耻到心服口服,辱到理屈词穷。就连刚刚在第一节树立的伟大里程碑:雷.阿伦成为联盟新三分王的伟大纪录都无人提及。

命运总是喜欢安排这样的巧合:雷.阿伦历史性的这场比赛,恰恰相逢老冤家湖人,又恰恰在很早之前就安排了之前三分球纪录的保持者雷吉.米勒现场解说。阿伦当着米勒的面把他的名字在荣耀碑上取而代之,然而却没有回天之力,去把自己的球队从主场失利的结局中挽救回来。这不是讽刺,只是命运给予我们的一个公证的答案:雷.阿伦打破了雷吉.米勒的纪录成为了NBA历史上投中三分球最多的球员;然而,他没有超越雷吉.米勒,甚至永远不会。

在阿伦加盟凯尔特人之后,关于谁是联盟最伟大的射手的争论就从未停止。但事实上,雷阿伦可以拿来和米勒相提并论的,也只有三分球的数据。在其余的所有时刻,他是射手,而他是灵魂;他是三巨头之末,而他是当仁不让的领袖;他从鹿王到西雅图双子星到抱上波士顿大腿,而他十八年在印第安纳从一而终,不论球队盛衰都不弃不离;他在很多关键时刻无法站出来,比如去年的总决赛的后几场,比如今天的第四节;而他,他所缔造的“米勒时刻”的神话,是我所有的言语都不够形容的伟大与永恒。

当然,我没有刻意贬低阿伦的意思。我是铁杆的凯蜜,我也喜欢阿伦,只是他不足以令我崇拜。而米勒是我的神,永远都是。

关于那个数字的记录,我曾经纠结了很久。我当然希望凯尔特人拥有一位活跃的百步穿杨的神射手,然而米勒的记录被打破却是我最不想看到的事。正因为他没有带走过一枚总冠军戒指,没有书写下来的荣誉,再辉煌的过去都会被时间抹去。四位数的阿拉伯数字远远比几百字的绝杀传说更简单、更直白。我不忍若干年之后,人们再提及NBA的伟大射手,大家恐怕只会从三分球记录上轻而易举地念出雷阿伦的名字,而Reggie Miller的名字却会随着90年代球迷的消逝而被人淡忘。我心痛那些几乎没有看过他比赛的人,兴奋地把雷阿伦当做神来膜拜,而把他看做尴尬的失败者,却不知晓他缔造过怎样的神话。

其实纠结的只是我,而他大概早已把一切看淡。所以那个时候即使步行者拥有冲冠阵容,他却毅然离开NBA的舞台,不再追逐总冠军;所以那个时候凯尔特人邀请他复出助三巨头一臂之力,他却发誓永不复出;所以今天他坐在场边解说,看到自己的记录被打破以后,那么亲切地拥抱了年轻的三分王,脸上没有一丝遗憾。我把他崇拜作神,也许他向往的却只是普通人的生活,做一名优秀的TNT解说员,过完衣食无忧的后半生。只要是他想要的,只要他无怨无悔,那我也能擦干眼泪,为他的一切快乐而快乐。

稍稍提及一下,今天最令人伤感的人恐怕是斯隆。他23年执教爵士队的生涯,创下美国四大职业联赛之首,却突然辞职,NBA却永远地欠了他那个最佳教练的头衔,令人唏嘘不已。命运太喜欢用遗憾来塑造悲情英雄。在大部分人眼里,他们是胜者的陪衬;在我心中,他们却比荣誉更刻骨铭心。

Always Miller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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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之一个世纪的童话

All fairytales start with “Once upon a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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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upon a time, 一个小女孩降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在童话中,皇后祈祷自己的小公主有雪一般洁白的皮肤和玫瑰花一般鲜红的嘴唇;而小女孩的妈妈只希望女儿博学多闻,心怀博大。于是,小女孩有了那个你们都知道的名字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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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走路后,她的小脚印开始向摇篮之外的世界洒落。有一天她在一个土操场上初次邂逅了一个有她的身体三分之一大的皮球。那时她怎会知道,那是她生命中一段不解之缘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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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到初中,妈妈总不许她留长发。有一次,校外美术班的老师捧着她的画跟她妈妈说:“你儿子太有天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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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也曾几次叛逆地留长头发,每次又因为没考到全班第一而再次剪短。当时妈妈教训她:都是你的头发吸收了大脑的营养!Confused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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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时候,她正式成了球迷。后来NBA渐渐占领了她闺房的每个角落。那张雷吉.米勒的海报直到现在都跟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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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一天,她在美术班,旁边的一个男生突然跟她说:“其实初中的时候我就见过你。我记得那时候你长得还挺好看的呀……”狠拍了该同学几画板之后,她不禁哀叹,为什么最美好的岁月还没来得及留下一张照片纪念就过去了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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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高中毕业后,她俗气地跑去影楼拍了一套写真。苹果和白纱,总是美丽而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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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她考上了她初中就想上的那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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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两件对她生命中影响最大的事发生了。一是她见到了迪士尼的制片人唐.汉恩先生,他对她说:去美国吧,迪士尼不是梦。二是她最爱的球星雷吉.米勒退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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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秋天,她去上了托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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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31 和闺蜜们一起的生日。三个傻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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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考托福、申请学校、准备面签,漫长而辛苦的一年。年底拿到签证后和姐妹们庆祝的时候,她很快乐,却也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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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1 生日。离开中国之前,她狠狠当了几个星期麦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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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她来到美国。她很享受自由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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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31 学长学姐们陪她度过了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生日。

2008.02.01 然后是第二天的国际学生亲友团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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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是她不断接近梦想的一年。她一生中第一次去了迪士尼乐园。那也是她唯一一次自己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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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她进了迪士尼设计竞赛的总决赛。然后开始了在迪士尼半年的实习。

2009.01.31 她在芝加哥,第一次一个人过生日,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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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她终于穿上了学士服。另类的是她还没有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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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 她终于圆满毕业。又另类地自己跑遍校园照了一圈儿毕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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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 她开始了人生第一份工作。辞职的时候大家给她开了一个惊喜party, 她受宠若惊。他们当时做的动画,现在是个Big hit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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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她成为迪士尼正式员工的第一天,在Orientation上摸到了迪士尼的奥斯卡小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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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0 生日火锅趴,来了两大桌的人,她特别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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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1 她在迪士尼乐园度过快乐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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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她热爱的她凯丢掉了总冠军,我却找到了我的骑士。

我一直梦想着和心爱的人一起环游世界。这个梦想,就从那年开始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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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0 和中国朋友一起庆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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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1 和迪士尼同事的生日趴,热热闹闹的一大厅人Smile

最近总在感慨自己老了,居然跌宕起伏地走过了二十五年。回顾自己走过的时光,真的很感激上天让我如此幸运,在这个梦想成真的童话种生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如果可以,我只愿永远都活在这本童话中,和我的爱人过着happily ever after的未来。

 

这是我送给自己和所爱的人们的一个童话。亲爱的,请永远相信fairytale,请永远相信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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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N 30 for 30 :Winning the game: Reggie Miller VS The New York Knicks

ESPN Films 30 for 30:

An unprecedented documentary series featuring thirty films from some of today’s finest storytellers. Each filmmaker will bring their passion and personal point of view to their film detailing the issues, trends, athletes, teams, rivalries, games and events that transformed the sports landscape from 1979 to 2009.

Winning the game: Reggie Miller VS The New York Knicks

http://espn.go.com/video/clip?id=4991622

Reggie Miller single-handedly crushed the hearts of Knick fans multiple times. But it was the 1995 Eastern Conference Semifinals that solidified Miller as Public Enemy #1 in New York City. With moments to go in Game 1, and facing a seemingly insurmountable deficit of 105-99, Miller scored eight points in 8.9 seconds to give his Indiana Pacers an astonishing victory. This career-defining performance, combined with his give-and-take with Knicks fan Spike Lee, made Miller and the Knicks a highlight of the 1995 NBA playoffs. Peabody Award-winning director Dan Klores will explore how Miller proudly built his legend as “The Garden’s Greatest Villain”.

Personal Statement

Reggie Miller gave New York the finger. The whole city.

The 6’7″ wiry shooting guard of the Indiana Pacers tortured the Knicks. If he didn’t beat Riley, Ewing, Oakley and Starks with his quick release and unlimited range, he made them think he would. He took pleasure in letting the packed Madison Square Garden know it was his show and his game that they were watching during the 1994-1995 playoffs.

Winning Time: Reggie Miller vs. The New York Knicks, by award-winning filmmaker Dan Klores, will zero in on the dramatic seven game 1995 playoff series between Reggie’s Pacers and the Knicks. The series was front page news in the NYC tabloids, a war of words between the glib Miller and Knick fanatic Spike Lee, included appearances on Letterman, pronouncements by Giuliani, fistfights between teammates, near riots by Indiana fans, chokes, overtimes, finger rolls and bitterness not only between Hall of Fame coaches, Pat Riley and Larry Brown, but between the two most precious basketball cultures in America – Hoosier Land vs. “New Yawk”.

The Pacers, who had lost to the Knicks in the two previous playoffs, were seeking dramatic revenge. Reggie scored eight points during the last 16 seconds of Game One, silencing MSG and bringing children and gamblers to tears. Later, leading the series three games to one, the Pacers blew a ten point lead with five minutes to go in Game Five. And when they returned home, they were dealt a devastating defeat in Game Six.

Would Game Seven at MSG be “Miller Time”, or would Ewing get another chance at the Finals after losing the championship the year before? Would Spike, Woody and Trump have the chance to return Reggie’s choke sign? Would Starks, who head-butted Reggie in a playoff game the year before after he lit him up for 25 points in the fourth quarter, come through in the clutch? Would Brown’s whining to officials, the League, and the media matter as the final minutes ticked away?

Through the memories and hearts of the players, coaches, fans, and media of both “cultures”, Winning Time: Reggie Miller vs. The New York Knicks will examin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ggie Miller, a guy with a New York attitude playing in middle America, and the team representing the “Basketball Capitol of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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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圣诞之旅

本文纯属泄愤流水账,不求博得大家的同情安慰,只为做个反面教材,望大家从我们的惨痛经历中吸取教训……

 

圣诞之前,我和bf定下了十天的road trip计划:12.24-26拉斯维加斯三天;27号回到LA;28号开车北上去Yosemite国家公园,29号停留一天;30号从Yosemite开车去Lake Tahoe, 31号停留一天;1号从Lake Tahoe开去三藩;2号从三藩开回LA, 晚上7点,送bf上飞机。上路之前bf搞定了所有的酒店+租车。

拉斯维加斯的三天还是相对安稳的,除了27号即将打道回府之际,我的mini的check enegine灯突然亮了。送交当地的mini dealer后,过了4-5个小时才取回了车。取车时dealer告诉我车没啥大毛病,blabla说了几句我也没听懂,总之没毛病就好,可惜当天的几个小计划都延误了。

从Vegas回LA的路上,我还在叹气:今天有点小不顺……  谁知这仅仅是道appetizer,摧悲的还在后面呢……

 

【12.28 –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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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几个朋友都建议:冬天去Yosemite和Lake Tahoe开车还是比较危险的,一定要准备雪链。于是bf还特地租了辆吉普牧马人,庞大硬朗的身形+四驱,在雪地里开安全系数应该增加了不少。雪链我们则打算到了目的地在再租。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兴高采烈地上路了。

 

【12.29 – 大雪】

天公不作美。早上出发时天上就乌云密布,还没到Yosemite门口,就已漫天飘雪。所有的车辆都被警车拦下,要求在门口停下来上雪链。警察表示我们的车只需要打开四驱,不要求上雪链。不过既然早上从旅馆出发时我们已经在旅馆附近租了雪链,于是还是装在轮胎上了,双重保险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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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园后,我们的车艰难地在盘山路上前进。bf一路上都在全神贯注地开车,根本无暇欣赏风景。然而他也没有任何遗憾,窗外纷纷大雪早为美景遮上了面纱,根本看不出原本的身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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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emite赖以闻名的山峦那天也被雪雾遮盖,难识庐山真面目。

 

【12. 30 – 悲剧的第一次高潮】

第二天,雪过天晴。为了弥补前一天几乎什么都没看到的损失,我和bf决定在驱车前往Lake Tahoe之前,再去Yosemite把主要景点看一看,也算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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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到第一个景点 Tunnel View 之处停下,看蓝天映衬之下的雪山,那叫一个震撼啊!停留许久之后,我们又开进山谷中看了瀑布小河,拍了无数美丽的照片之后,才心满意足地原路返回,准备驶向Lake Tahoe。

就在再次路过Tunnel View的时候,bf忽然说:我们再停下来看一次吧。我当时很不解:  我们早上在这里待了挺久的啊,为啥要再停下一次? bf坚持:还是停下吧。 于是我们开进停车区,还没下车,bf就发现:刹车不灵了。 他把车熄火,再打着,车上的刹车警示灯果然亮了,试了几次都这样。下车一看,车后有一滩水,他说:很有可能是刹车液漏光了。他回忆起来,在刚才的一段路上他就有所察觉刹车没有之前那么好使了,所以在再次路过Tunnel View的时候,他感觉必须要停下来。

万幸我们之前没有继续开下去。

于是我们立刻打租车公司的电话,客服说可以从最近的城市用拖车送一辆新车过来给我们,只是最近的城市有3小时的路程,加上要开雪路+山路,恐怕要5-6个小时才能到。于是我们当天到达Lake Tahoe的计划瞬间成了泡影。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在冰天雪地中等在车里,打开暖气,不知所措。直到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才想起来:我们早饭午饭都没有吃。当时已是下午4点了,车上只有水,没有食物。我们也需要上厕所。附近只有深山老林,什么都没有。

好在我们抛锚的地方是一个大景点,来的观光者络绎不绝,我们就决定搭个便车去山里的小旅店吃顿晚饭。然而大部分的观光客都是父母带着两三个孩子,加上行李,车上没有多余的座位。不记得等了多久之后,才终于找到一对老夫妇愿意带我们去他们住的旅店。在旅店吃了一顿简单的饭后,租车公司打来电话说:你们的新车还有2小时就要到了。于是我们要尽快赶回依然停在Tunnel View的我们的车。

当时时间晚上7点,旅店附近已经不再有车出行,全都是回来住宿的。搭便车回Tunnel View,何其困难。我们打电话给公园巡警,他们表示没有这项业务,也没有人执勤,所以无能为力。可怜的我们只好牵着手,走到远处的主公路旁边,妄想拦路上的车。刚走到路边我们就意识到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国家公园里的公路上是没有一盏路灯的,当时已是夜晚,周围伸手不见五指,不但不会有车看到我们,而且很有可能被车撞到。还有可怕的是,这个时节正是山里的棕熊难以觅食的时候,它们前一天晚上就走到我们所在位置附近的帐篷和停车场,偷走了游客的食物,还撕开了一辆车去拿里面的吃的。想到这一点我毛骨悚然,我们就这样孤零零地站在黑暗的树林边,成为它们的食物岂不是轻而易举? 于是我们迅速撤回了旅店,无奈之际再打电话给巡警,所幸他们终于有人来执勤了,也愿意给我们一个ride…..

巡警把我们带到我们的车边,叮嘱了几句就走了。剩下的时间,我们俩就依偎在车里,谈心,看笔记本上的电影,祈祷,等待。漫长的一个小时后,拖车到了。

6b353705jw6dcvs5yl1pyj 等待时一只北美野狼跑到我们的车边觅食,bf把它赶跑了,吓得我一大跳……后来听说它们只吃小哺乳类动物和人类的垃圾,所以还算无害。

来救我们的拖车司机是个老印。原本我一直在抱怨他怎么来得这么慢,他来了之后我才发现他还带着妻子和特别可爱的小女儿。这么晚了爸爸独自开拖车进山,想必她们一定放心不下才跟来的吧。 那一刻我心里无限感动,为了这种生死患难的守候,为他们,也为他和我。

当晚我们在当地的酒店又住一晚,花费近百,无奈没有其他选择。

 

【12. 31 – 遗失的一天】

经历昨天一夜折腾,早上我们起晚了,吃完早饭已是11点。按原计划开到Lake Tahoe去要4-5个小时,加上那边的天气状况可能更恶劣,路上耽误的时间会更久,我们到了应该已是天黑,什么都看不到,第二天又要早起赶赴三藩,这样折腾何必呢……我想来想去,心疼bf要天天开长途,于是跟他提议改变计划直接去三藩好了。可是带我去看Lake Tahoe是他很早以前就给我的承诺,我们又都很向往冬季的雪山镜湖的美景,于是我们还是堵了一把,开往Lake Tahoe。

长途车漫长乏味,我们怎么度过那几个小时的,我已经不记得了。然而就离目的地40mile左右的时候,去往Lake Tahoe方向的车在前行的山路上排起了长队被迫停下。 我们估计,前面一定是有积雪,所有的车都必须要上雪链吧。再一查天气,第二天这边又要天降大雪。即使我们今天租了雪链进了山,明天出山去三藩也会增加不少难度,浪费许多时间。于是我们无奈地调转车头,开始向三藩行驶。 正因为方向相反,之前开的大部分路都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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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转车头后,夕阳已近,这一天又过去了。

 

【1. 1 – 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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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的景色有另一番别致,只是我讨厌阴冷的天气。这一天,还算相对平稳。

 

【1. 2 – 悲剧的第二次高潮】

第二天,我们7点半起了个大早,早饭都没吃便开始赶路回LA了。三藩离LA也就是5-6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在bf晚上7点的航班前赶到机场,看似是没有太多悬念的。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

开在途中,I-5 路上有一个出口堵了很多车。常理来说,如果出口下去是个城市,堵那么多车也是正常。怪就怪在那个出口看似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小镇,我们纳闷儿了半天怎么会有这么多车宁愿堵在路上半天也要前去……当时心里隐约觉得蹊跷,但是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吧,接着开。开了一个多小时之后,答案才浮现出来。原来I-5上有一段因为暴风雪而关闭了,所有的车都堵在路上,缓慢地移到小路上改道。我们从附近的出口下去进了一个加油站,一下车,风大的要命,把我刮得差点都站不住。所有的商店都停电关门了,人们都神情慌张,仿佛世界末日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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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远处山顶云雾缭绕,风雪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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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bf立刻重新设置GPS绕开I-5, 但是新的路线显示的到达时间让我们无法乐观,已是在他航班起飞之前的40分钟左右。我们别无选择,只得硬着头皮开,途中还开了一段颠簸不已的土路,把我们吓得半死。如果这时候车在出什么意外,就没有拖车能来救我们了,高速路都堵死了。

他在争分夺秒地开车时,我在给他的航班公司US Airways客服打电话。此时我想跟同学们说: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坐这个傻逼公司的航班!!!我此生此世,永远不会再踏上他们的飞机了!

我先问客服:如果赶不上飞机了怎么办? 客服说有两个选择:1. 现在付150刀手续费,他们帮我们改航班。2.直接去机场,那边的工作人员会把迟到的旅客放在waiting list上,后面起飞的航班如果有空位就可以搭乘,不需要手续费。鉴于我们这趟行程冤枉钱花了不少,这150刀还是应该尽量省下来的。于是我们决定go for 方案二。毕竟看起来我们不会迟到太多的。

 

正可谓屋漏偏逢连天雨……不一会儿,我们行驶的另一条高速上也开始塞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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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常年温暖的南加州竟是天降大雪……所有车辆不得不小心行驶,速度只在每小时10-15mile左右……即使如此缓慢,我们前面还是有两辆车不停打滑,我亲眼看见其中一辆在旋转360°后装上了路边的小山包。

那时我们才明白,航班赶不上是一定会发生的。于是我又拨通了US Airways的客服,我曾经有朋友有过类似的经历:由于堵车没有赶上飞机,但United(仿佛是)还是免费给她换了航班。于是我问客服,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这150刀手续费能不能免掉? 客服说她们有规定blablabla,我拿出惯用手段:can I talk to your manager please? 然后把同样的话又给manager叙述一遍,Manager表示不能帮忙。于是我又魔高一丈:can I talk to your supervisor please? 这一招我对付其他各行各业的客服,屡试不爽。 没想到Manager的supervisor没有任何为顾客服务的心态,直接跟我声明:这150刀他们是挣定了。 我反问:为什么别的航空公司可以体恤客户在这种时刻给予帮助,你们却不能?对方答曰她回答不了。我说:那这样你们会很遗憾地为了这150刀失去两个甚至更多的顾客啊,这不是因小失大么。她说:哦,那太遗憾了。态度十分不屑。 我说好吧,你们是说过只要我们到机场,你们就可以免费改签对吧? 她说对。 于是我挂了电话,心想就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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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成长龙的高速公路。

赶到机场时,飞机已经起飞了一个多小时了。令人发指的是,US Airways的服务台竟然一个人都没有。询问之后才得知,7点那趟航班是他们当天最后一班,所以飞机走了也没有人值班了。 我当时就崩溃了,我给他们打了那么多电话,我bf的预约号、航班号、姓名电话什么的都交代的一清二楚,他们竟然没有查看之后还有没有航班,就告诉我们直接去机场改签! 难道是要我们在机场坐一个晚上等到第二天?!

虽然愤怒,但是把bf送回休斯顿还是那时的当务之急。再打US Airways的客服,(一番我说都懒得说的折腾之后)对方回答,还是150刀手续费。我说好,我交。对方用拙劣到不能再拙劣的阿三英语(是的,他们公司穷到雇不起白人来当电话客服,只找得到英语都说不利索的贱民)给我报了一串价,这个费那个费,最后说改第二天的飞机,我们再付350刀。我说等等,不是就150么? 对方说:150那只是劳务费,你还得付机票的差价blablabla…..我只好再挂电话,再跟bf商量。

此时我们已经经历了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车,疲惫不堪而且饥肠辘辘……于是决定先吃饭再搞定这件事。吃过饭后,我们查看了其他公司第二天的航班,都是单程600刀以上。所以350,已经便宜很多了,就350吧。 最后一次打US Airways的客服,再一番折腾后,报价450刀。我们说,我去,这就考虑了一个小时,就又加一百刀啊? 客服曰:最后一张机票了啊~   ……成,我们认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我们只想踏踏实实地睡个觉,第二天送他安全回家,我们真的累了。

 

惨痛的经历就到此为止了。我跟公司同事叙述这么多故事之后,好多人都问:你和他还在一起吗? 我说当然啦! 他们纷纷表示:带这个男人去见你父母吧。  的确, 一路上虽然我们也有为小事争吵,但是在最危难的时刻我们一直都在彼此鼓励,相互陪伴,在对方懊悔时给对方理解和安慰,在对方焦躁时帮对方冷静并劝导。这样的一个人陪我度过此生,我觉得很踏实。

 

悲情的旅行过后,我们学到的却比一场快乐的旅行多太多。过往的教训成为了宝贵的经验,我们又有何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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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3-07 新奥尔良· 诺拉迷情 (一) 食篇

(先声明一下, “NOLA迷情”是我曾经在网上看到的别人的游记的题目,欣赏至极,所以借来一用。)

美国写地名习惯先小后大,“路易斯安那州 新奥尔良市” 写作 “New Orleans, LA” ,几个词首字母英文缩写便是“NOLA”,由此新奥尔良人亲切的将自己的城市称作“诺拉”。这座北美大陆上独一无二的城市,也确实鲜活得如同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所有形容女人的词用在她身上都那么贴切:优雅、简朴、知性、妩媚、温柔、放荡……

去年夏天出行新奥尔良,主要目的却是参加CG界的年度盛事—SIGGRAPH2009。然而经济萧条下冷冷清清的年会着实令人失望,远不如这座城市的热情让人觉得宾至如归。

SIGGRAPH上和李老大站在我校SCAD的展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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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尔良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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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节、波旁街、爵士乐、密西西比河、艺术。这张图片几乎概括了新奥尔良的一切内涵。

“马尔迪·格拉斯音乐狂欢节”是新奥尔良一年中最盛大的活动,从圣诞日后“第十二夜”开始,止于两周后的Mardi Gras日,“Mardi Gras”是一個法语词汇,意思是胖星期二(Fat Tuesday)。午夜一到,一切狂欢活动都得停止,之后就是长达六周的斋戒期,直到复活节才能解禁。这本是基督教纪念受难的耶稣的古老传统,却在这个美国南方古城世代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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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秉持古老的宗教传统,这座城市却是美国开放程度罕见的“性都”,城市最有名的旅游胜地波旁街竟是不折不扣的红灯区,夜夜纵情声色。街旁是成排的酒吧、脱衣舞厅和妓院,男女老(没有幼)人人都拎着酒瓶混迹街头。这仿佛又是一种矛盾。有人说新奥尔良就是充满矛盾的一个城市, 她名中有“新”, 却是拥有近三百年历史的古城;她外号“大快活”(Big Easy),却饱受过战争和飓风的摧残。 她就像一个女人在经历过痛苦之后才会变得成熟、复杂甚至神秘,往往比单纯幼稚的小女孩儿更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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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奥尔良,你可以在几乎每一个角落看到这个标志。这个图案叫Fleur De Lis,是法语“Lily of France”的意思,法国的国花。它有一个更动听的中文名字:香根鸢尾。(鸢尾花)

Fleur De Lis一直以来都被视为法国国王路易十二的徽章,很多古礼官员和研究旗帜纹章的学者认为它在公元第十世纪就已是象征君王权利的标志了;也有人认为鸢尾花的形状代表圣母玛丽亚的纯洁, 是她滴下来的三滴眼泪;还有人认为它是天父, 基督和圣灵三圣一体的象征。总之,这个图案一直是法国王室的图腾,正如同中国的龙。

新奥尔良最早是法国殖民地。1718 年,法军在印第安部落的指引下在这片土地安了家,最早的新奥尔良老城就是今天河边的法国区。开埠后的第一批居民成分相当不堪,划桨奴、猎户、淘金士、清洁工,而女性,便是清一色的妓女。尽管后来涌入了大批修女,新奥尔良从一开始就奠定的狂野不羁的性格却已在这土地上扎了根,再加上法国宫廷由上而下的穷奢极欲,新奥尔良成了法国新贵最奢靡腐化的北美殖民地,“大快活”夜夜笙歌,日日糜烂,充耳不闻埠外事,连自己的命运悄悄易手都懵然不知。新奥尔良先后经过西班牙和英国的殖民统治,最后又被拿破仑以低价卖给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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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多次易主,法国贵族的奢靡早已永驻新奥尔良的灵魂。法国皇室的图腾在这里无处不在,就连当地的职业球队都双双以此图案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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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以往写游记,我总是把“食记”放在最后匆匆带过。在美国横跨南美,总失望地发现他们的食物鲜有地域差别,比起中国八大菜系各有特色,在美国旅行根本不会有品尝各地特产的享受。然而新奥尔良却是个例外,素以“南国美食之都”闻名于世。 此次旅行,吃几乎成了我们的重中之重,所以也是我第一要写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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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志最好地诠释了“美食之都”的特色。

【特色菜】

新奥尔良最具特色的要数两大本土菜系克里欧(Creole)和卡真(Cajun), 前者混合了法国、西班牙、加勒比和非洲的传统影响,后者继承了加拿大、法国的农家风味,加上南方特有的本地原料,味道、口感都别具一格。

有名的克里欧食物还包括海鲜炒饭(Jambalaya),小龙虾浇饭(Crawfish Etouffee),乌龟汤,炸生蚝,面包布丁,油炸绿西红柿等。 我最早听到 Jambalaya 个词还是从卡朋特的一首歌里,“Jambalaya and a crawfish pie and fillet gumbo ……Son of a gun, we’ll have big fun on the bayou”,简单轻快的旋律表达的也许正是他们吃了这道美食的喜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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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吃到久闻的Jambalaya,炒饭的原料里面有鲶鱼(catfish),加着一些看似像墨西哥辣椒的调味品,味道跟中国的炒饭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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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道新奥尔良特色菜是鳄鱼肉,我见过的菜单里基本上有两种做法:blackened 和 fried。在这里推荐大家一定要选择blackened, 就是熏烤,因为fried(油炸)的尝起来跟炸鸡没有任何区别……熏烤出来的鳄鱼肉咸有点辣,味道还不错,不过口感不是特别好,有点老,可能是鳄鱼肉本身的质感吧。 不过吃这个最主要是图个新鲜,在美国其他地方是很难吃到鳄鱼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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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鲶鱼和海鲜盖浇饭也是克里欧风味的特色菜。

卡真风味中,麻辣小龙虾是最著名,可惜是季节性食物,我们去的夏天几乎没有见到。据说卡真“麻小”是美国罕见的货真价实的辣,我期待着下次去尝尝!!

【生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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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三分之二的生蚝产自南部墨西哥湾沿海,新奥尔良便是其中重镇,大街小巷,吃生蚝的地方尤其多,其中最出名的便是Acme Oyster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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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点左右,餐厅门口早就排起了长队,名气之大可见一斑。我们排了几乎有一小时才终于等到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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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内部装饰简单休闲,如同普通的酒吧,看来果然是全靠美食招揽顾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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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的菜单封面也是老式海报的形式,菜单第一页毫不谦虚地列着他们有各种方法烹饪的生蚝,而且是新奥尔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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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碳烤生蚝,吃罢觉得刚才等待的一小时还是值得的。美国人做海鲜的方法总让我们看着可惜,我们吃海鲜主要吃鲜,他们则基本上什么品种都拿去油炸,炸完全跟炸鸡块一个味道。Acme Oyster House的烹饪方法倒是独树一帜,再加上自己原产的调料,味道不错。当然了,跟中国菜的美味那还是差很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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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e Oyster House附近的另一家餐馆也是人满为患,看似很好吃。我注意的却是这个标志,设计的很好看。

【法国菜】

下面就要隆重退出让我至今难忘的法国大餐了!!

作为法国的殖民地,新奥尔良处处都浮现法国文化的影响,最显著的便是饮食。美国的其他城市很少有像这里一样法式餐馆遍地。然而法餐也是新奥尔良最奢侈的食品。我们去吃法国大餐时正是结束一周的SIGRRAPH的奔波、准备打道回府的那天。于是大家兴致大发,决定去吃顿全套法国大餐犒劳自己。我们去的饭店是坐落在St. Charles大街附近的Palace Cafe’, 就译作皇宫餐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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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餐厅内部的装潢比我们去过的其它餐厅豪华不少。不过在新奥尔良吃了一周得出的感受是:新奥尔良的餐馆都是靠美食来打动游客的,室内室外如何设计他们仿佛不是很在意,这一点倒是很质朴很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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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胃汤海鲜汤。在法国统治新奥尔良的两百多年里,法式食物渐渐随着本地的原料不同而刻上了南方的独特烙印。正如这道海鲜汤,尝起来倒是有克里欧菜系的南方味道,鲜美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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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胃菜是一道Crab Cheese Cake,蟹肉奶酪蛋糕。印象中这道菜是李老大点的,刚听他点完我还有些疑虑:平时我们吃的cheese cake是甜点,crab cake是咸的,甜点配蟹肉,听起来未免有些奇怪。 然而第一勺入口我就被彻底震撼了,我从来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cheese cake or crab cake!!!! 如果非要我描述它的味道,我不得不承认时间过去太久了我想不起来了,但是那种惊喜和无限满足的感觉至今都记忆犹新。记得之后去别处旅行,我还常常跟别人提到:我当年在新奥尔良吃过一道Crab Cheese Cake, 人间美味,别处难寻啊! 总之,这是我在新奥尔良最喜欢的一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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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菜又是海鲜,谁让这里是港口,盛产鱼虾呢。正菜虽然没有开胃菜那么令人惊艳,但是也非常可口。人们总说世界最好的美食出自法国,既然排在中国之前,还是说明法餐的实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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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甜点恐怕是我们吃过的最贵的一根香蕉和一坨冰激凌了,为了纪念它们,我特意拍下了烹饪视频。在我们面前做的食物总是比直接端到我们桌上的更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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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勉强给一张我酒足饭饱的傻样,心里美啊~

【美国小馆】

新奥尔良最负盛名的百年老字号当属法国角里的Café du Monde。几乎任何旅行指南或游记都会说“没去过这儿吃糖三角就不算来过新奥尔良”。这里经营了百年,却只卖一种食物,便是Beignet。Beignet 也许是美国最像糖三角的食物了,油炸带馅儿的面食,上面撒着细细的糖粉,吃起来就像是沾了糖的油条。我对它倒是没有太多的喜爱,不过毕竟为了证明自己到过新奥尔良了,还是一定要尝尝的。 另外这里自制的咖啡也很有名,有不少罐装的咖啡产品摆在他们的柜台上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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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店白绿相间的风格已有百年之久。墙上到处挂着老店百年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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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D旅行团众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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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尔良的墨西哥餐据说也是一大特色,可惜我们没有品尝,希望以后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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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爱上了新奥尔良的美味菜肴,又担心回家之后吃不到了怎么办? 没关系,这里的纪念品店到处都有当地食品的食谱供游客购买。想一想,纪念品店中卖食谱的确不多见,可见美食在这座城市有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本人日志史上最美味的一篇到此结束。:) 

告子云: 食色性也。 下篇我就要写写诺拉迷情的色与性,有少儿不宜内容,敬请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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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03.01 Oklahoma City, 宁静的三天三夜

我想很少有人会把Oklahoma City (俄克拉荷马城) 为旅游的目的地吧,除非像我这样对旅行深深着迷。任何一个长周末,我都觉得坐在家里是对时间和青春的浪费。我立志要在自己老得走不动之前走遍这个世界,这样看来,I have a REALLY busy schedule. Smile

第一次听闻Oklahoma City的名字,是得知西雅图超音速迁队至此,更名为雷霆。自67年建队以来,超音速一直是NBA中的常胜之师,队史上明星闪耀;然而雷霆迁队之初却在低谷苦苦挣扎,第一个赛季就在西北区排名倒数第一。游Oklahoma City时,我曾对这只球队不屑一顾,就连路过他们的主场都没有停下来参观。那时肤浅的我怎会想到,短短一个赛季之后,雷霆领袖杜兰特就帅军挺入季后赛,在第一轮与(伪)冠军湖人血战六场,最后才因为季后赛经验不足败下阵来;杜兰特本人也取代了猩猩,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得分王。 上个月看来一场我凯vs雷霆的直播,即使杜兰特因伤病未出场,这支年轻的球队表现依然出色,客场战胜了高居东部榜首的我凯。雷霆华丽的翻身令人惊艳,愿他们未来通往西部冠军的路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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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雷霆主场时,只在远处拍照留念。

来到Oklahoma City, 是受到在那里念书的旧交的邀请。十几年前我们曾在五一广场的英语角一起畅想美国梦,后来各奔东西,再没相见。多年之后,我们竟重逢在异国他乡,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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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09160_1一家装饰温馨的咖啡馆,叙旧一晚。

Oklahoma来自印地安语, 其意义为”红种人”—Red people, 不过我在这里看到的大都是白人。这个州坐落在美国中部大平原上,每年都有龙卷风穿行,自然风光远不及美西的崇山峻岭或者沿海的阳光沙滩;经济看似比东西各州落后不少,主要以农作畜牧矿业为主。本州箴言:”劳动征服一切” — Labor Conquers All Things。也许这里听上去并不是完美的旅行胜地,但是我很喜欢在那里度过的简单的三天三夜,让我漫步他乡,平静地思考、回忆和忘却。

一场简单的旅程,没有太多的回味,谨以一篇配图流水账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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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Myriad Botanical Garden — 百草园

Myriad意为“无数的”,这个花园又是个植物园,我干脆把它翻译成百草园了。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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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园坐落在城市之中,钢筋水泥中的绿色总是惬意。早春,天气微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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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上有一群野鸭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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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草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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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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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可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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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吃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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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大楼。美国城市的市政大楼看起来都有点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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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8 Holy City of the Wichitas — 威奇托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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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看似古老,实际上只有84年历史的基督教圣地,坐落在威奇托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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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建筑群的外部都是有这种红色的石头搭建的,上面散布着黄绿色,不知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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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板上刻着:God was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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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内外。在这举行的婚礼拥有多么独特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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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穆神圣的十字架,如此矗立在一片旷野之上,仿佛离天堂咫尺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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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旅游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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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城出来,是野生动物园,俄克拉荷马特有的野牛就在我们的车旁悠闲地吃草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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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宁静的湖边,我闭上眼睛,却看到小时候的自己。我对她说,你倔强得好可笑。真的好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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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 National Cowboy & Western Heritage Museum — 国家牛仔和西部文化遗产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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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进博物馆,这尊巨型雕像就在正面大厅最显眼的位置。雕像名为End of the Trail (血路尽头),是美国西部的象征之一。这匹疲惫的马背上孤独的身影是一位刚刚从战场回归、精疲力竭的印第安勇士。没有人能分辨他是战胜或战败,然而他身上凝聚的奋勇拼搏的印第安精神却已融入美国社会,产生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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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像。美国人民世代敬仰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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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的后院,早春的绿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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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的游乐室,左边是可爱的迷你马鞍,右边非常搞笑,墙上挂着一张玩具熊的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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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牛仔也许是美国西部最迷人的女性,她们既有男人般的豪爽、热情、奔放、独立,又丝毫不乏女性的柔美。这双复古的牛仔靴,鲜艳明亮的底色上点缀着粉色的玫瑰花。我多想有这样一双靴子!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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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牛仔的照片,好莱坞影星般美丽的脸庞。

Oklahoma City游记至此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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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31 芝加哥,寒冬

曾经看到方文山写下这样的话:一个人没有回忆是很可怕的事情,因为现在的快乐、成就、幸福,都是与过去相比才更珍贵。11月末的今天,在冷得异样的洛杉矶,我躲在办公室里,静静找回遗落在密歇根大道上的回忆。

 

2009年的生日,我突然痛下决心,离开Savannah的暖冬,独自到冰天雪地的Chicago流浪。

为什么做了这个决定?07年3月,我离开家踏上赴美之路,在飞机上一路从北京哭到芝加哥。在芝加哥上空,我看了一眼窗外,那震撼人心的景观至今难忘:大地上的灯光犹如棋盘般整齐的排列着,纵横交错铺满了下面的世界,仿佛星的海洋,远处巨型的高楼林立,被包围在那片浩瀚的星海中……那一瞬间,我心中的一切悲伤和担忧都一扫而光,只认真地陶醉在那灯火之中。两年过去了,我突然想在生日之际再去看看那辉煌的夜景,找回那种安慰,算是自己送自己的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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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igan Avenue–密歇根大道上高耸入天的建筑

来到芝加哥之前在网上搜索游记,却偶然地看到一篇小说,名字很类似于“埋葬在密歇根大道上的爱情”,故事凄惨无比,以至当我徜徉在密歇根大道街头,心情却沉重地像是来扫墓。毕竟在这闻名世界的大街上,无数人流连出入,谁知道曾有多少情感在这里挣扎过,又在这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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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 Gate–云扉

芝加哥举世闻名的地标就是千禧公园里面的“云扉”(Cloud Gate)”。雕塑的主体造型类似于一个椭圆,高33英尺,长66英尺,宽42英尺,重约110吨。它采用抛光不锈钢外表制成,远远看去仿佛一滴水银。周围的景色清晰地映入其中,随着时间和天气的变化,它会呈现出不同的景象。它的设计师Anish Kapoor说,它是“通往芝加哥的大门,映射出一个诗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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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盗来的“云扉”美图

“云扉”给任何设计师的启发都是无穷的。在我们设计时往往在物体本身倾注太多心思,但却忽略了它与周围环境的呼应与互动。其实与周围环境的融合比它自身的形式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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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 Bless America–上帝保佑美国

这座巨大的雕像是对美国最著名的一幅本土艺术品–格兰特·伍德的油画《American Gothic》的致敬。《美国哥特式》与自由女神像、芭比娃娃、野牛镍币和山姆大叔称为美国文化的五大象征。油画的含义至今都广具争议,有人说是讽刺,有人说是赞颂,有人说是暧昧,画家本人一直缄口不言。这座雕像据说已经离开了密歇根大街,前往美国各个城市循环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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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歇根大道的街心广场旁边有很多观光马车。很多虐待动物反对者不顾寒冬站在马车旁边的广场高举反对标语。这也是大都市独有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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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河畔

碧绿的河水,在城市间围绕着摩天楼群静静地流淌。我深爱“水”这种温柔的元素,尤其在这堪称壮丽的由钢筋水泥堆彻起来的大都市之中,一条这样河更是一种惊喜。它凝聚着这城市所有的浪漫与温柔,穿梭在繁华之间,毕现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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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密西根大街,我带着朝圣的心情,徒步几英里走到这城市里我心中最最神圣的目的地–联合中心球馆。我心中唯一的篮球神话只有伟大的Reggie Miller, 因而我对Michael Jordan有着多年复杂矛盾的情感。03年他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了最终的句点,05年我的Reggie Miller也抱憾退役,如今已是数载,俱往矣……每每想起米勒和乔老爷的争战过往,恩怨情仇早已散尽,只有他们共同书写的传奇永载史册,传为我们依然津津乐道的佳话。

记得98年乔帮主第二次退役的时候,我哭着闹着逼父母给我买了一本精装的《绝版乔丹》。那时我看到书上这座雕塑的照片,它是为NBA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而塑造,这个头衔给我的震撼难以磨灭。 从那时起,来到这里膜拜篮坛天神就成了我梦寐以求的心愿。

看到这座雕像的那一刻,我的心情是任何语言都无法描述的。

乔丹目视远方的天空,手里抓着他挚爱的篮球,迎着冷风飞翔,带着王朝的印记。雕像的姿势像是一记飞扣,是对乔丹最完美的诠释:永恒的飞人!在雕像基座的下方,刻着一行碑文:The best there ever was. The best there ever will be.

我想没有任何一个篮球迷不会同意这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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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回到密歇根大道,看这城市灯华初上,光影流动,恢弘的美丽拔地而起,我才知道这大街为什么被称为“壮丽一英里”。与我去过的美国任何一个其他城市相比,这里才更像是人们追寻的“美国梦”。那时我难道不是迷失在一场梦里,在那繁华的舞台上演着自己的独角戏……忽然间,我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那样难忍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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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最后,我登上约翰.汉考克大厦(John Hancock Center)顶端的瞭望塔,再次俯瞰我怀念的夜景。没有生日蛋糕,我假想这城市所有的灯光都是烛火,然后对着辉煌的夜景许愿:我愿我再也不会那般孤单,我愿我找到一个让我深爱的人,我愿他也同样深爱我。

离开芝加哥时,我的流浪终于落幕了。

很久之后的现在,我的愿望都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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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

休斯顿度过的周末,看了电影两部,两段自言自语的爱情。

生活就是喜欢用各式各样残酷的方式来考验爱情。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脆弱的感情多,经得起磨砺的少。所以人们喜欢看电影中男人和女人怎样在各种命运中挣扎,又怎样始终如一地坚守自己的爱情。电影结束,感动散去,只有平凡的生活继续,电影中的信念却鲜有人继承。只有傻人才不明白:生活不是电影。

《时间旅行者之妻》

当爱情与距离对抗的情节已经泛滥,终于有人编写这段与时间抗争的爱情。与距离相比,时间更客观、更残酷、更难以抗拒,被它打磨出的爱情必然更铭心刻骨。

Henry总是不知不觉地游离在时空之中。随时随地,他可能消失,在过去或者未来穿梭,却难以预知他的回归;他的Claire不能相随,她总是丢了现在的他,遇见过去的或者未来的他……在正常的时间中孤单地行走、无止境地等待。这样的两个人,他们相爱、结婚、生子,然后—— 又在时间的起点初次相遇。

时间旅行者的命运纵然悲惨,身不由己,冷暖自知,永无安定的生活;再多的旅行,也终究是旁观者,再次目睹童年时母亲葬身于车祸,或者提前见证自己的死亡,却对一切都无能为力。 即使每次都无法控制,他却始终回到有她在的地方。他三十六岁的时候,在那片安静的树林中邂逅六岁的她,他已熟知她、深爱她,却假装他们是初次相遇;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她说她嫉妒他的妻子,他笑着告诉她他很爱自己的妻子,那时他们结婚十年了;在她二十岁的时候,两鬓斑白的他再次回到他们的婚礼,站在神坛上第一次对她说: I  do; 他死去多年后的一天,他又突然出现在她第一次遇到他的那片树林,飞奔到她身边与她相拥……她用前半生没有他的时光去听一个关于他的传说,从六岁到四十岁,他来来去去,爱情却从未离开。时间自作聪明地剪辑他们的人生,却在不经意间,证明了爱有多伟大。

 

《山楂树之恋》

这个故事动人之处不在生离死别的爱情,却在一份返璞归真的纯洁。

那个年代,物质匮乏,资源短缺,什么都有限制,什么都有束缚,却偏偏有那样纯粹的感情。送过她一支钢笔, 两个人用一根树枝“牵手”踩着石头穿过小溪,约会一个傍晚就肩并肩坐在河畔的凉亭,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在街道上穿行,思念满溢却只能隔岸“相拥”……他们就只做过这些简简单单,他却宁愿为她等上一辈子。

摄影专业科班出身的老谋子,几乎每一个作品都在色调和视觉上大做文章。 这也许是他第一步不带渲染的电影,青灰黯淡的色调,几近黑白,到结尾镜头定格在山楂树开放的花,也是一片雪白。 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太简单朴素,纯洁到一丁点儿鲜艳的色调都会夺了他们的光彩。那种细腻,那种羞涩,那种喜悦,那种伤心,像不像我们每个人情窦初开时那一份小小的、单纯的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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